万发23号(万载县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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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发23号(万载县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万发〔2018〕23号



 

中共万载县委  万载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载县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

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万载县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万载县

                                万载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

 

 

万载县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

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发〔2017〕14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17〕32号)及《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发〔2018〕17号)精神,做好我县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我县实施“产业兴县、工业强县”战略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对产业工人的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最广泛地把产业工人组织动员起来,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县委、县政府确立的目标任务建功立业。

——坚持服务大局。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引领和动员产业工人增强敬业精神、提升职业素养,践行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着力提升产业工人综合素质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产业工人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产业工人的美好生活需要,维护产业工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产业工人地位,实现产业工人体面劳动和全面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从制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入手,抓住重点和难点,勇于改革创新,破除束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兴利除弊,强化保障。

——坚持分类施策。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见效。

(三)目标任务

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产业兴县、工业强县”战略、科教兴县战略、人才强县战略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改革,使产业工人队伍进一步壮大,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社会地位进一步提升,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更加浓厚,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

二、改革举措

(一)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1.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新常态下企业党建工作。在国有企业中,根据企业产权关系、组织结构、经营模式、用工方式等新变化,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把党的组织延伸到车间班组、经营网点、工程项目、服务窗口等基层单位,实现党组织全面有效覆盖。在非公有制企业中,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等方式,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小微企业的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力度,把技术能手、青年专家、优秀工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注重把劳模培养成党员,把工人党员培养成劳模,提高工人党员比例。加强产业工人流动党员管理,注重培养优秀产业工人党员担任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先锋创绩创建活动,推动工人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发挥车间班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委、县国资办、县工商联)

2.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引领团结产业工人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引导产业工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产业工人归属感、责任感。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和以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四德”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引导产业工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提炼和完善企业文化,培育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加强法治教育,提高产业工人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引导产业工人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坚决维护产业工人队伍团结统一和社会和谐稳定。定期开展产业工人队伍状况调查,适时开展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产业工人思想状况、劳动关系情况等调研,掌握产业工人队伍的动态,为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建设提供信息支撑和建设性意见。(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与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委、县人社局、县国资办)

3.加强保证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建设。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中的比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联系服务优秀产业工人人才,听取人才意见和建议,并帮助协调解决人才有关问题,增强党在优秀产业工人群体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广泛开展产业工人在群团组织挂职和兼职,注重从产业工人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群团组织干部队伍,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及政府和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的作用,定期研究解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并拓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坚持企业在重大决策上听取产业工人意见,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问题、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落实产业工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鼓励产业工人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建立关爱帮扶困难职工制度,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每一名产业工人。(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国资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

4.加强面向产业工人的工会工作。坚持党建带工建,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指标考核体系。创新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会工作,广泛开展国有企业工会与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结对帮带活动,全面加强产业工会组织建设,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入开展工会组建和规范化建设,以工业园区和建筑项目、物流(快递)、农业龙头企业、劳务派遣、社会组织等非公企业为重点,最大限度把产业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适应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新变化新特点,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会干部,做实做强基层职工之家,着力解决基层工会缺经费、缺场所、缺人员等实际问题,打通基层工会服务产业工人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二)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素质建设

5.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认真落实《江西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推动职业学校与企业共同建立产学研基地、学生实习和创业基地、企业创新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等,进一步完善万载县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鼓励职业学校与行业、园区和企业广泛开展互动、密切合作,不断健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开展订单培养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加大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行业、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以提高“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为重点,按编制标准合理配备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财政局)

6.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改革。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探索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职业培训包工作试点,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开发主体、全社会推广应用的职业培训包制度,力争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制定本单位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健全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制度,建立市场化为导向的培训效果评价机制。健全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一批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的公共实训基地。(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委、县国资办、县工信委、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7.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优化职业教育办学结构,整体提升水平,重点建设一所质量高、特色明、管理优、潜力大的职业学校。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行规范,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推进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衔接互通、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与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整合职业培训资源,面向产业工人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到2020年,全县产业工人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达到9000人次。统筹规范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各类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紧缺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探索建立现代产业工人培养培训新模式。(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国资办、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8.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优化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评价规范,加强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管理平台,强化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优秀技能人才技能资格、技能等级直接认定办法。引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比重。做好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衔接,探索建立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工信委、县国资办、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商务局)

9.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依托我县现有资源,梯次培训、锻炼一批高技能人才。广泛开展技能竞赛、师徒结对、小改小革等技术创新活动,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育长效机制。以培养紧缺行业产业的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特聘岗位,鼓励职业学校公开招聘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涌现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参与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工信委、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工商联)

(三)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的转型工作

10.规范农民工的用工管理。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普遍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转包和分包行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保证金制度,推行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监管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推动劳动用工备案及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实现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服务。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农民工依法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待遇,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城建局、县市监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

11.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工在城镇有序落户并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切实加强农民工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范围给予保障,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着力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房管局、县民政局,参与单位:县卫计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

12.提升农民工学历与能力。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每年资助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分类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创业培训,年培训农民工3000人次以上。努力实现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等院校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城建局)

13.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农民工在城镇常住并处于无业状态的,可在城镇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免费职介、免费职业培训、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用工单位招用经认定后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了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保险费,或实现灵活就业后按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社保补贴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待遇。(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城建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

(四)加强和改进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14.创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网络载体。建立健全结构清晰、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产业工人队伍基础数据库,实现工会会员实名化动态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研判分析,及时准确掌握产业工人思想状况、生产生活、技术技能。利用政府、企业和工会等网络平台和信息资源,建立“万载工匠”和劳模创新工作室网上展示系统。加强网上思想引领、技术交流,鼓励行业、企业举办网上练兵、网上劳动技能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与单位:县网信办、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国资办)

15.完善产业工人网络学习平台。适应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要求,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利用网络学习资源,促进产业工人终身学习。完善职业培训网络学校、职工电子书屋、职业与继续教育等网络学习平台。鼓励企业运用网络学习平台,提高产业工人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建设面向产业工人的新媒体矩阵,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网聚产业工人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等主题宣传活动,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提升产业工人网络文明素养。(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参与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国资办、县工信委)

16.推行面向产业工人的“互联网+”普惠性服务。建设网上“职工之家”,密切与产业工人的网上互动交流,畅通产业工人诉求表达渠道,让产业工人能在网上找到组织,参加组织活动。积极探索以满足产业工人多元化需求为导向的“互联网+”普惠服务新模式,整合现有网络资源,提供网上加入工会、会籍转接、就业创业、医疗保障、帮扶救助、法律服务和日常生活优质服务,打造方便快捷、务实高效的服务产业工人新通道。(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与单位:县网信办、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人社局)

(五)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创新发展制度建设

17.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的界限,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可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可直接审定为高级职称,取得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认定为高级技师。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生在参加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分别按相当于本科、大专、中专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坚持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加大统筹力度,搭建产业工人职业成长平台。(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参与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工信委、县国资办)

18.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加强职业指导,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制度,促进产业工人合理流动,提高产业工人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整合人力资源市场,构建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县至少建设1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1家在全县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国资办、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19.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用人单位薪酬分配和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标准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提高产业工人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待遇,探索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支持企业对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对取得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成果的技术工人,通过奖金、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支持职业学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实践经验的高技能人才兼职兼薪。开展“万载工匠”、“能工巧匠”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活动,对优秀产业工人和在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选手,给予相应奖励。提高产业工人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先进代表以及万载县突出贡献人才、万载县青年岗位能手和万载县巾帼建功标兵等评选中的比例。(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参与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工信委、县国资办、县工商联、团县委、县妇联)

20.改进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聚焦“四大战役”,推进劳动和技能竞赛常态化、制度化。鼓励企业、职业学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技能竞赛活动。完善技能大赛竞赛体系,提高办赛质量,支持企业职工、职业学校师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对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者授予相应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并给予奖励,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优胜奖和国家、省、市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的选手,参照上级奖励标准给予配套奖励,对指导参加市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指导老师,按照选手奖励标准给予奖励。支持竞赛集训基地建设,对评为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的给予适当的建设补助资金。(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参与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委、县国资办)

21.完善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机制。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职工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和推广,引导和组织产业工人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活动。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定期举办职工创新论坛。按照上级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职工优秀创新成果评选,鼓励和支持产业工人创新成果评选、展示。对参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省级创业大赛前三名和获得国家级大赛奖项的,按省定标准给予相应资助。依托企业和职业学校,到2020年,新建1家技能大师工作室。(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参与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委、县国资办)

22.完善产业工人队伍学习交流机制。组织产业工人积极参与实施“走出去”战略,优化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具有全省、全国甚至国际影响力的技能领军人才或海外优秀产业工人来万载工作或指导传授技术。建立与市级以上技能大赛组织沟通交流机制,鼓励和支持我县各类企业和职业学校选派高技能人才外出进行研修学习、技术交流、技能竞赛活动,组织职业学校优秀实训教师外出开展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商务局、县总工会、县外侨办)

(六)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

23.依法保障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建立职工培训制度,依法保障产业工人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权利。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江西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江西省厂务公开条例》《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江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和《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加强人大执法检查、政府督查、政协视察,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把提高产业工人的工资待遇、落实女职工“六期”保护措施及经期护理费等纳入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重点内容。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保障产业工人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国资办、县总工会,参与单位:县人大法制委、县法制办、县工商联)

24.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适时对有关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政府人才工作经费预算,属于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县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计划。完善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和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加大对职业学校的财政投入,进一步改善县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大对职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根据培训工种、技术等级、培训时间等确定每人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由同级财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补助。(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教育局)

25.完善社会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财税、土地、金融等各项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建立行业和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奖励制度,对其办学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加强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情况的监督,引导企业落实职工培训任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参与单位:县税务局、县总工会)

26.完善产业工人经济权益保障机制。创造平等就业环境,保障就业机会公平,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与工资指导线相适应,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努力提高一线职工特别是技能人才的工资水平,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贯彻执行工资支付管理规定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机制,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惩治恶意欠薪行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加大查处力度,依法追究恶意欠薪企业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依法为产业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落实产业工人参与分配决定的权利,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加大对困难产业工人帮扶救助力度,鼓励企业开展互助互济工作,建立健全困难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国资办、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参与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工商联)

27.完善产业工人劳动权益保障机制。以开展“安康杯”竞赛为抓手,加强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提升产业工人健康素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定时开展身体健康检查,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操作规程,设立职业卫生防治机构,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保障产业工人休息休假权利,推动企业落实产业工人带薪休假规定,建立完善一线职工疗休养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落实同工同酬待遇,督促企业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国资办、县总工会,参与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安监局、县工商联)

28.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加大对产业工人的宣传力度,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采访报道,运用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常态化、大众化、互动式宣传。充分利用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书屋等公共文化阵地,积极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更好展现产业工人风采的优秀文艺作品。组织劳模、工匠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班组,进机关、进社区,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浓厚氛围,奏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与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文联)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工会、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统筹社会组织的协同力量,形成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强大合力。建立贯彻落实协调机制,由县总工会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抓总的责任,协调参与单位开展工作,认真抓好各项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参与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尽职,搞好协作配合。

(二)扎实有序推进改革。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突出重点,着力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骨干企业中推进改革。要推动国有企业发挥好示范作用,带头把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推进改革不断深入。

(三)加大改革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宣传改革实施中的先进典型、经验成效,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对改革督促检查。建立推进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开展改革情况绩效评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中共万载县委办公室                        201810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