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6-09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法警


因工作需要,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警一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聘用制法警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检察工作秘密,遵守检察工作纪律,服从岗位安排。

(二)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身高172CM以上,裸眼视力4.6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至2023年6月6日)

4.有在公检法司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3.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4.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四)岗位职责要求

1.具有相关法律知识,热爱检察工作;

2.拥有驾驶证C照,能熟练驾驶汽车

3.能够熟练操作常用的办公软

三、招聘流程

按照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的程序进行。

四、工资待遇

年薪5.12万元(含“五险”的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假期;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提供工作制服、早中工作餐。

五、合同及管理

1.经同意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手续后到本院工作;

2.聘用期间要服从本院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

 

联系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南昌县人民检察院:0791-85786252。

本公告由南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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