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印发方案!事关技能人才薪酬分配!
日期:2021-05-19 浏览

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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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技能人才激励工作,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各县(市)区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扎实推进《指引》,狠抓《指引》落实,形成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激励导向,促进劳动者爱岗敬业,激发劳动者创造潜能,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02 加强培训,指导服务

各县(市)区要积极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人员培训,全面准确掌握《指引》,提高对企业服务和指导的能力水平;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引导企业遵循《指引》中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原则,建立体现技能价值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在指导企业运用《指引》时,既可以根据企业需求,指导其建立完整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也可以引导企业以不同技能群体为重点,有侧重有步骤地完善一般技能人才或高技能领军人才的薪酬分配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通过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指导服务,增强对企业内部分配政策的影响力,不断提高对本地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的指导实效,实现政府、企业、个人在收入分配上的多赢。

03 分类实施,分步推进

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的作用,整合人社部门劳动关系和职业能力建设等相关职能的资源,加强与国资、工信、交通、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借助第三方公司、高校、研究机构等专业力量,共同开展培训、宣讲、咨询服务等合作,提供专业性、个性化指导服务。同时,要将《指引》的贯彻落实与技能人才建设、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国有企业工资管理、企业薪酬调查数据信息服务、技能人才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谋划,协调推进。

组织实施

0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把落实《指引》作为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改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指引》的宣传推广,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紧部署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指引》的贯彻落实,包括成立分管领导牵头、劳动关系和职业技能处室参与的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分类指导。工会部门应当结合年度培训工作安排,在集体协商业务培训中将《指引》作为培训内容,引导企业工会围绕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与企业进行协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应当积极宣传推广,发挥协会商会作用,引导企业学习运用《指引》,选取样本企业,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适应本企业发展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

02 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要围绕《指引》的指导性、引导性、服务性等特点,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运用专业报刊、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发布《指引》内容和权威解读。通过组织企业开展专项培训、深入企业进行推介指导等方式,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强大舆论声势,营造《指引》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激发企业参照《指引》完善工资制度的积极性。

03 加强示范引领

各县(市)区要密切跟踪《指引》实施后的舆情动态及实施效果,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分析研究,认真解释,积极回应,适时更新本地鲜活案例。精选活动载体、丰富内容形式,发挥示范作用,强化以点带面,通过举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示范班、组织宣讲会、刊发案例精选等,推广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典型地区和示范企业的先进经验。各县(市)区应及时将宣传推广《指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上报市人社局,加强市县沟通,共同促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工作走深走细走实,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