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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第一批招聘(延期)公告
2021-04-15 04:29:19
  根据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1年4月22日17时结束的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第一批招聘报名工作延期至2021年5月6日17时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重新公告如下:
  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垦集团”)是抚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6〕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48号)等文件精神,为盘活利用农垦土地资源,成立的一家比照正处级单位管理的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4亿元人民币,总资产约148亿元,下辖19家县区农垦发展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本运营部负责人(部长)1名。
  一、招聘岗位
  资本运营部负责人(部长),职级为经理级。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一)本科6年以上、研究生3年以上融资相关经验;
  (二)具有二年以上同层级同岗位工作经历,至少应具备部门副职级别以上工作经验;
  (三)年龄45周岁以下,经济学、金融学等相关专业;
  (四)具有银行对公信贷、债券、基金发行等经验或国企平台投、融资部相关工作经验;
  (五)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市场开拓力,熟悉行业信息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力强;
  (六)具有良好的学习与创新能力,计划、成本控制、判断、决策能力,管理、组织协调能力、资源整合能力,谈判与表达、公关与沟通能力、良好的融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
  (七)金融知识扎实,掌握融资流程和专项业务知识;
  (八)具有3年以上融资及相关从业经历,有银行、信托、基金公司、券商等机构工作经验者和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CFA、CPA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九) 有长期丰富的融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突出可优先考虑。(需提供3笔以上独立或者牵头融资项目案例材料证明)。
  四、招聘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上述的条件要求。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岗位基本条件和招岗位资格条件报考。
  1、 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招聘要求中注明的年龄上限。
  2、工作经验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按实际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含)。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1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的资格条件或专业技术职称,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2021年5月6日17:30。应聘者按要求填报《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司邮箱:fznkjt2020@163.com。
  咨询电话:0794—8213799,手机号:13697946515(沈女士) 。
  (二)资格审查。公司将严格对照招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符合条件且通过审查后才能进行面试。
  (三)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并公布入围名单。如出现招聘对象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报名提供资格条件,由面试小组讨论择优录取。
  1、入职体检。拟录用人员统一安排定点机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或延长招聘。
  2、组织考察。体检结果公布后,根据此次招聘报名条件核实个人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如考察没有合适的拟聘人选可延长该职位的录用计划。被考察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应在接到考察通知后3天内提出。
  (五)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录用。公示期满,对无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公司相关程序办理有关入职聘用手续,同时要求录用人员7天内正式到公司报到上班。针对面试过程中表现优秀的人才,作为备用人才储备,在后期招聘过程中经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报市国资委审定备案后,按相关程序予以录用。
  六、薪资待遇
  1、被聘用者与市农垦集团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职位工资的80%发放。
  2、参照抚州市其他国企并提供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薪酬待遇按照集团员工薪酬管理规定执行,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说明事项
  1、该岗位设立任职考核期一年,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对其重新安排岗位。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本着诚信原则,必须如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凡未如实填报者,后果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录(聘)用资格,并将相关信息列入个人诚信档案。
  4、针对招聘过程中面试人员无正当理由不遵守招聘程序的,公司将其作为永久不诚信报考黑名单。
  5、应聘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6、本次招聘面试疫情防控工作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采取测温、查看行程码和健康码等措施,体温不正常或非绿码将不予参加考试。
  7、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8、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附件:《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