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202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在新兴的滨海城市——浙江台州。
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三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1670亩、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30余万册,办学条件良好,校园风光优美。学校现有教职工1710余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以上层次人才40人,浙江省151人才等省级人才80余人,博士700余人。
学校下设14个二级学院,4家直属附属医院。建立了制药化工、材料建筑、智能制造、电气信息、生命环保等一批与产业群良性互动、共生发展的学科专业群,拥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省级一流学科6个,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各1个,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7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各1个,化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生态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入艾瑞深校友会学科排名“中国高水平学科”序列,生态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500强。位居自然指数国内高校前150位,在最新的ESI全国大学排名榜中位居第268名。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和招聘条件详见《台州学院2024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附件)。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硕士研究生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在1993年2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硕士研究生)一般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在1983年2月29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一般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在1978年2月2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人才引进”栏目)。
我校还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为发布其它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计划一”2024年全年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招聘计划二”(指招聘硕士研究生的6个岗位,下同)将增加笔试及面试环节,开考比例为1:3,若报考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计划数。报名截至2024年4月12日。
1.应聘招聘计划一岗位者请提交详细个人简历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并注明应聘二级学院及学科(专业)岗位或高研院及相应研究所名称,并将材料发送到rsc@tzc.edu.cn邮箱。
2.应聘招聘计划二岗位者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3.应聘招聘计划二岗位者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9:00-4月12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6日9:00-4月15日11:0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对于招聘计划的表格备注中的特殊要求需要在报名系统中详细填写。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审查的结果。
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连同笔试通知在台州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s://rsc.tzc.
edu.cn/index.htm)予以公布。
(三)考试
“招聘计划一”考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同时对应聘者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应聘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岗位的,面试一般采用学术报告形式。应聘“招聘计划一”教学科研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形式。
“招聘计划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资料或书籍)。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按照阳光招聘要求,在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笔试及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同时在我校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的待遇。
五、相关说明
1.应聘者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3.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台州学院纪检监察室0576-88665794;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二)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学院人事处(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60363
联系人:高老师
E-mail:rsc@tzc.edu.cn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本公告由浙江省台州学院负责解释。
台州学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