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及《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东北石油大学主页(http://www.nepu.edu.cn/)。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等详见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工作人员用人计划》。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政治素养、文化素质及职业道德,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研究生毕业并已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失范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0日。
2.报名方式:需通过学校人事处报名应聘。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rcjlzx324@163.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
(2)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生干部经历、荣誉、获奖等相关材料。
(6)其他所需证书和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报考辅导员岗位人员需提供辅导员(或组织员)工作证明,或高校工作证明。
(8)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岗位编号+岗位名称”)。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应聘人员信息表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1日。
资格审查期间,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申诉(联系电话:0459-6504929),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申诉未通过的,报名无效。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核减该招聘岗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http://rsc.nepu.edu.cn/)。
2.确认材料:报名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现场确认时将签订材料真实承诺书;对于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4.现场确认核查后,证书、成果材料、证明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于资格审查后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通知公布(http://rsc.nepu.edu.cn/)。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方式。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由公共基础部分(30%)和专业知识技能部分(70%)组成,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实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查询、公布(http://rsc.nepu.edu.cn/)。
(3)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与答辩、学术科研成果测评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超过三分之二(含)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面试当日出现缺考,不影响该岗位招聘计划。
(4)总成绩计算方式: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核和体检(含心理测试)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档案情况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拟录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到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并参加学校心理测试,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含心理测试)不符合要求的,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以取消该岗位或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rsc.nepu.edu.cn/)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按有关要求与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3.我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的行为,予以解聘。
4.招聘各环节需严格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有时间、地点等变化学校会及时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rsc.nepu.edu.cn/)发布,请应聘者留意相关通知。
七、联系方式
咨询邮箱:rcjlzx324@163.com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八、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459-6504929
本公告由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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