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5-18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制外疫情防控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察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拟招聘疫情防控人员10名。

三、招聘对象、报名条件及岗位职责

()招聘对象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信用良好。

3.身心健康无缺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能适应看护工作需要。

4.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熟练使用电脑。

(二)报名条件

1.户籍地为江西省鹰潭市。

2.年龄要求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711日至20031231)

3.同等条件下,有医务工作经历者、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不承担疫情防控工作时,参加全区其他工作;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各单位管理制度规定,自觉服从调配管理。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高新区同等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招聘报名考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进行。

1.报名时间:2022516日至2022520日。

2.报名地点:鹰潭梅园府前路3号智慧金融产业园12楼。联系人:吴晓,联系电话:18942395252

3.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4.报名资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相应文化程度证明、近期彩色照片、医务工作者证明、退役军人证明和报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

5.组织面试:报名审核完成后,面试内容以岗位所需要综合素质和疫情防控基本常识为主,包括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心理素质、自我防护意识和体能素质等。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上岗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用工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面试后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附件1:鹰潭高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疫情防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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